2005年9月20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梦想抢劫发财 没料日记露馅
岳军 鑫华

  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干,却效仿街头书刊描述的犯罪情节,梦想抢劫发财做老板。当他带着尖刀,并触景生情写下准备抢劫发财的日记,做着发财美梦时,想不到巡逻队员已来到面前。尽管百般抵赖,但身上的日记本使他露了马脚。9月16日,犯罪嫌疑人罗某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罗某来自贵州省都匀市,原在玉环县一眼镜厂上班。辛苦的工作及每月不多的工资,使一心想发大财的他倍感失望。于是,他放弃了工作,流落于街头。
  前些天,他在街头地摊上买了一本故事书。文中主人公用匕首抢劫发财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他。为此,罗某也萌生了抢劫钱财当老板的邪念。9月13日,他在玉环陈屿街头花10元钱买了一把匕首,准备实施“发财”计划。
  14日上午8时25分,罗某从玉环乘坐面包车来到温岭市太平街道。在南站下车后,他沿着体育场路走到河滨公园,一来二去,竟躺在公园的草地上呼呼大睡。当他醒来时,己是下午4时。接着,他乘车到达城西街道。在转了一圈后,又返回太平街道。傍晚,在南站附近,罗某发现一手拿挎包的女青年从面前走过,就紧随其后。跟了100余米后,女青年拐进一胡同,罗某迅速靠上去,准备抢钱后逃到温州去。当他拿着匕首正要下手时,突然,他脑海中出现了哥哥因盗窃而被判刑3年的情景,想到抢劫会被判更重的刑罚,罗某心里害怕了,就放弃了抢劫,退出胡同。随后,罗某又回到河滨公园,找了个石凳躺着。15日凌晨,躺在石凳上的罗某目睹公园的夜景,想着抢劫发财做老板的美梦,不觉思绪万千,写下了“……我每天都梦想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发财,实现我的梦。我越来越感到,我的冲动和执着,总有一天会害我走投无路……我会等到机会来时动手,我不想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的日记。他打算在天亮后,再去实施抢劫发财的美梦。然后,罗某带着美好的憧憬进入了梦乡。4时50分许,正在公园内开展巡查的太平派出所摩托化巡逻队员发现了躺在石凳上的罗某,就对他进行盘查。见来了巡逻人员,罗某拔脚就跑,巡逻队员奋起直追,最终将罗某抓获。面对盘问,罗某百般抵赖。当队员将从他身上搜获的日记和匕首展现给他看时,罗某才低下头来,交代了自己准备实施持刀抢劫的事。